校企合作处部门简介
一、负责贯彻落实职业教育产教融合、社会服务相关政策要求,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产教融合、社会服务工作的发展规划与管理制度。 二、负责拓展并维护与行业企业、政府机构、社会组织等的合作关系,搭建校地、校企、校校协同平台,统筹协调产教融合和社会服务工作; 三、负责合作项目的过程管理和质量监督,协同推进产教融合、人才培养、实习就业和社会服务等; 四、指导学校各教学单位开展产教融合、社会服务工作,负责相关合作协议的审核、签订及归口管理; 五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